成都市教育局2010年城区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办法
[来源]本网
[时间]2010-12-15
一、招生学校
今年我市城区招收高中艺体特长生的学校有:成都实验中学、二十中、华西中学、武侯高中、树德协进中学、三十七中、十一中、十八中、师大附中、成飞中学、金牛中学、成大附中、成都八中、西北中学、十二中、石室中学、树德中学、通锦中学、田家炳中学、列五中学、成都三中、十七中、玉林中学、盐道街中学、成都七中。
二、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参加五城区及高新区中考并具有五城区及高新区正住户口。
2、报考艺术特长生必须具有成都市学生优秀艺术人才大赛三等奖以上证书或艺术考级五级以上证书。
3、报考体育特长生必须具有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体育行政部门共同主办的体育竞赛前八名证书或三级运动员证书。
4、中考成绩必须符合招生要求。
三、报名及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6月21—22日。
报名地点:各招生学校。
2、测试时间:6月23日—25日。
测试地点:各招生学校。
具体测试安排:
6月23日:填报省级及以上示范性中学第一志愿的考生专业测试。
6月24日:填报省级及以上示范性中学第二志愿、普通中学第一志愿的考生专业测试。
6月25日:填报普通中学第二、三志愿的考生专业测试。
四、报名要求
1、初中毕业生报名持户口簿、中考准考证及相关资料、两张近期本人一寸照片。
2、每个考生可填报三个志愿,每个志愿限报一所学校。第三志愿不能填报省级及以上示范性中学。
3、具备艺术和体育两项特长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报考。
4、招生学校务必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并收取相关证书复印件,不得弄虚作假。
五、专业测试
1、各招生学校必须将测试、考评内容、评定标准及程序向全体考生公布,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对在录取中出现的问题,学校要向考生及家长做好说明、解释、疏导,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2、每个考生必须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由招生学校组织专业教师进行评审,测试成绩详细登记在《专业测试表》内,招生学校按考生专业测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交市教育局审查。
六、录取
1、各高中招生学校必须于7月1日上午9:00—11:00前将预录名单(含候补名单)、预录学生报名登记表、专业测试成绩表和证明报名资格的相关证书复印件一并交成都市招考办202室(东马棚街49号),由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审核。
审核后的预录名单由市招考办现场录机、打印名册后,由学校现场校对并签字确认。录取手续由各学校于7月7日到市招考办录取场统一办理。
2、录取时,如果出现同一考生被两所学校同时录取的情况,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由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学校优先录取(考生报考每所学校填报的志愿顺序必须是一致的,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3、城区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可根据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和中考升学成绩综合评定后进行高中艺体特长生的录取。如中考升学成绩达到城区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指导线,则按计划内招生收费标准收费;升学成绩低于城区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指导线,则可根据考生艺体特长水平和升学成绩,按不超过高中调节计划招生收费标准收费。
市级示范性高中和普通高中录取的艺体特长生,如中考升学成绩达到市上在录取场内划定的一般普通高中最低送档线,则按计划内招生收费标准收费;升学成绩低于一般普通高中最低送档线,则可根据考生艺体特长水平和升学成绩,按不超过高中调节计划招生收费标准收费。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1、各城区教育局负责本区所属学校的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区教育局必须全程进行指导、巡视、督查,要对报名及测试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在《成都市城区初、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报名表》(见附件2)上签署意见。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招生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招收艺体特长生的学校要成立校长负责的招生领导小组,要选派思想作风好,组织纪律性强,业务素质高的同志担任此项招生工作。
3、各招生学校要有大局意识,要严格执行省、市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要严格按照全市招生的统一规定和程序,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不得突破本校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指标,如未完成招生计划,所余指标全部回收。
4、严禁用艺体特长生指标招收不符合特长生条件的考生,严禁对计划内招收的特长生收取择校生费。各招生学校不得进行文化课考试,只能进行艺术或体育专业测试。
5、所有参加招生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招生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在工作中造成失误的责任人,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