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考试办事指南
[来源]本网
[时间]2016-07-26
一、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
办理单位:各中职校考点及部分区(市)县招考办
受理时间:以当次报名文件为准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按照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件的规定,一级至二级笔试40元/生,口试40元/生,三、四级笔试50元/生,口试50元/生,中职类在校生一级至二级笔试30元/生。
2、办理程序
1)每年3月和9月组织考试,报名具体时间以当次报名文件为准。
2)在规定的报名报考日期内,报名者必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身份证件)报考。
3)社会考生:考生登录WWW.CDZK.ORG网站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名确认点,于指定时间到报名点现场确认并进行电子照相、缴费,领取打印的报考通知单,通知单上有领取准考证和考试座位通知单的时间。
中职类在校生:所在学校组织集体报名,考生按照报名现场的提示涂卡、输机、电子照相、缴费,领取打印的报考通知单,通知单上有领取准考证和考试座位通知单的时间。
4)在规定的时间领取准考证。
3、前置条件
按照2007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不受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参加英语等级考试的通知》规定,不受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报考。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
办理单位: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报名平台)、市招考办、各区(市)县招考办
受理时间:以当年报名文件为准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按照川发改价格〔2015〕862号文件的规定,笔试每人每科70元。
咨询、投诉电话:市招考办86691516,各区(市)县招考办
2、办理程序
1)、暂定每年开考1次,考试时间为11月。
2)、网上报名及缴费,在规定的报名报考日期内,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http://www.ntce.cn)完成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通过审核合格后方可报考;考生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再次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www.ntce.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报名无效。
3)、新生完成网上报名,须经市招考办、区(市)县招考办网上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当次考试的网上报考及缴费。
4)、报名成功后,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www.ntce.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3、前置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户籍或人事关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在四川;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川省内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师范类专业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