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3日举行
[来源]成都市教育考试院
[时间]2021-03-09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2021年3月13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宜温馨提示如下。
一、关于考试证件
考生须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考试。
考生请于2021年3月8日-3月13日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信息,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二、关于疫情防控
考生须仔细阅读《四川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通告》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做好考前健康监测,遵守考点防疫要求,安全有序参加考试。
三、关于考试纪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对依法惩处涉考犯罪、维护考试公平公正奠定了坚实的法理基础。请广大考生自觉遵纪守法,诚信参考。同时,自觉有序接受入场安检,不得将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
四、关于赴考安排
考生笔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应合理规划赴考路线,提前出行前往考点,确保准时参加考试。在四川师范大学、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成都文理学院、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成都师范学院、西华大学、四川工业学院等高校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务必提前熟悉考场所在教学楼位置,提前规划好由校门到教学楼所需时间,避免因迟到影响正常考试。